在新加坡设立企业为企业家和外国投资者提供了接触亚洲最具竞争力和商业友好经济体的机会。会计与企业监管局(ACRA)负责监管新加坡的商业实体,并根据企业的结构和意图提供多种注册选项。
其中一种结构是新加坡的合伙关系,允许两个或更多个人或公司在共享名称下共同开展业务。合伙通常由小企业、专业人士或家庭选择,这些人更喜欢一个简单的结构,省去私人有限公司的合规要求。
本指南探讨了新加坡可用的合伙类型、其特点、注册流程、合规要求以及考虑这条道路的企业常见问题。
新加坡的合伙类型
根据新加坡的法律,合伙分为三类。选择合适的一种取决于责任偏好、企业规模和长期目标。
1. 普通合伙(GP)
- 当两人或更多人(最多20人)共同开展业务时形成。
- 受《合伙法》的管辖。
- 合伙人对债务和义务承担个人责任。
- 利润按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征税。
- 由于无限责任风险,目前不常用。
2. 有限合伙 (LP)
- 至少由一名普通合伙人和一名有限合伙人组成。
- 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并负责管理业务。
- 有限合伙人的责任仅限于他们的投资,且不得参与管理。
- 适合希望资助企业但不直接参与日常运营的投资者。
- 受《有限合伙法》的监管。
3. 有限责任合伙 (LLP)
- 一种现代化混合结构,结合了合伙企业和公司的特点。
- 合伙人享有限责任,并不对其他合伙人的债务或不当行为负责。
- LLP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与其合伙人不同于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
- 在律师、建筑师、会计师和顾问等专业人士中颇受欢迎。
- 受《有限责任合伙法》的监管。
新加坡合伙企业的主要特点
- 所有权:要求至少有2名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最多20人。
- 法律地位:只有LLP享有独立法律身份。
- 责任:取决于选择的合伙类型。
- 税务:合伙企业不在实体层面征税。利润通过各个合伙人的个人或企业税务义务进行分配和征税。
- 灵活性:与私人有限公司相比,合伙企业相对容易设立和解散。
在新加坡注册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必须在开始营业前向ACRA注册。
注册要求
- 最低合伙人:至少两名个人、公司,或两者的混合。
- 经理:至少一名本地经理(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或就业准证持有者)。
- 企业名称:必须获得ACRA的批准和保留。
- 注册地址:需要一个本地的新加坡地址。
- 所需文件:
- 拟定的商业名称。
- 所有合伙人/经理的详细信息。
- 合伙协议(建议但对于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是强制的,对于LLP则建议)。
注册流程
- 名称申请:在ACRA的BizFile+门户网站提交名称以供批准。
- 合伙申请:提交包括合伙人详细信息和商业地址的注册信息。
- 商业档案发放:ACRA在成功注册后提供证书和商业档案。
- 银行账户开设:合伙企业可以使用ACRA商业档案和合伙协议在新加坡开设公司银行账户。
合规义务
- 年度续签: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注册必须每年续签。LLP则不需要续签。
- 记录保存:合伙企业必须保持至少5年的适当会计记录。
- 税务申报:每位合伙人在其个人或企业税务申报中申报收入。LLP还必须每年提交偿付能力/无偿付能力声明。
- 许可:某些受监管行业可能需要额外的商业许可证。
在新加坡合伙的优势
- 与ACRA的注册简单快捷。
- 与私人有限公司相比,合规成本较低。
- 在利润分配安排方面具有灵活性。
- LLP提供有限责任,同时保持合伙的灵活性。
- 适合小企业、家庭经营企业和专业服务。
在新加坡合伙的局限性
- 普通合伙人(在普通合伙或有限合伙中)承受无限个人责任。
- 缺乏私人有限责任公司所享有的企业税收激励。
- 与公司相比,合伙企业对投资者的吸引力较低。
- 如果没有明确的合伙协议,合伙人之间可能会产生潜在冲突。
从合伙企业转型为公司
许多企业最初作为合伙企业成立,但后来转变为新加坡有限责任公司,以享受以下好处:
- 独立的法律身份和永续继承。
- 更低的公司税率和免税优惠。
- 在银行、客户和投资者中具备更高的信誉。
- 具备扩展和筹集资金的能力。
- 转型可以通过在ACRA注册新公司,并将资产、合同和负债从合伙企业转移到公司来完成。
结论
在新加坡,合伙企业提供了一种简单的方式来启动业务,特别适合小型企业、专业人士或希望测试市场的投资者。尽管它具有合规要求低和灵活性的优点,但也存在责任风险——尤其是在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中。
企业家应仔细评估他们的长期目标。如果可扩展性、税收优惠和投资者信誉是优先考虑的事项,转型为新加坡有限责任公司可能是更好的选择。
在新加坡透明的监管环境、强大的金融基础设施和支持商业的政策下,选择正确的商业结构是迈向长期成功的第一步。
常见问题
不可以,因为总部的全资子公司只有一个股东。有限责任合伙必须至少有两个合伙人才能成立。但是,如果全资子公司的股东数量增加到两个或更多,就可以转为有限责任合伙。
那些 有兴趣在新加坡创业的人 可以选择几种企业实体中的一种。 这些包括独资经营、有限责任合伙、私人有限公司和有限合伙。 外国人 有 额外 选项,例如代表处、外资分支和外资子公司。
历史上甚至到今天,新加坡的政府以极其支持商业和公司而闻名。通过设定极低的企业税率,政府旨在吸引来自世界各地的企业主在新加坡开展业务。这也作为一种手段 来 鼓励新加坡人自己创业。
A 有限责任合伙 (“LLP”)允许合伙人保留合伙协议的灵活性,但不受一套相同的法律原则的监管。此外,与合伙相比,LLP需要保持财务记录,并每年报告其偿付能力或破产的财务状况。同时,由于合伙人享有有限责任,所以它不能像一般合伙那样轻易终止。法律提供了一套完整的规则来管理LLP的清算,以确保对债权人的保护。然而,由于LLP是一个新概念,我们认为金融机构和潜在的商业合作伙伴在与其打交道时可能会相对谨慎,相较于公司或一般合伙。法律还对某些类别的人施加了限制(见“有限责任合伙法”的第33至37条), 《有限责任合伙法》)可以管理LLP。
与公司和一般合伙相比,LLP有不同的优点和缺点。相关各方应考虑每种类型的优缺点,以决定哪种最适合他们。《有限责任合伙法》的文本可在 https://statutes.agc.gov.sg/中找到。祝您一切顺利。
我们建议公司在转为有限责任合伙之前履行所有未完成的申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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