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纲
然而,新加坡的父母救济和残疾父母救济是给予那些在新加坡支持其父母、祖父母、岳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个人的税收救济。这些救济的引入旨在鼓励新加坡的纳税人更愿意给予年迈的父母或祖父母经济支持。
在新加坡申请父母救济和残疾父母救济的标准
申请父母救济或残疾父母救济的个人必须满足以下标准:
- 受抚养者必须在前一个评估年度(YA)期间居住在新加坡。
- 受抚养者必须一直住在个人的家庭中。
- 受抚养者在前一个YA期间必须年满55岁,或者在身体上或精神上残疾。
- 受抚养者在前一个YA期间的年收入不得超过S$4,000。
“居住在新加坡”意味着根据新加坡税法,永久居留,仅有短暂的缺席。如果外籍受抚养者在一个YA期间居住超过八个月,则视为新加坡居民。
如果受抚养者在前一个YA期间居住在个人的家庭中,则该个人必须花费至少S$2,000来照顾受抚养者,以便有资格获得相关的税收减免。
“年收入”可以指以下任何一种:应税收入,包括贸易、就业、租金和SRS提款;免税收入,包括银行利息、红利和养老金;以及所有来源于外国的收入,不论收入来源的地点或收入是否已汇往新加坡。
在新加坡的父母救济和残疾父母救济金额是多少?
如果纳税人与受抚养者不住在一起,父母救济的金额为S$5,500;如果纳税人与受抚养者同住,则为S$9,000。残疾父母救济的金额在纳税人与受抚养者不住在一起时为S$10,000,同住时为S$14,000。
这些数字是为YA 2015引入的;均比以前的金额S$4,500、S$7,000、S$8,000和S$11,000有所增加。
新加坡父母救济与残疾父母救济的详细信息
从YA 2015起,如果还申请了祖父母照顾者救济,父母和残疾父母救济可以共享。这适用于那些支持同一个受抚养者的个人。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将共享可以申请的救济金额。如何分配此救济由申请人自行决定。
父母救济和残疾父母救济可以在同一受抚养者身上同时申请。这些救济也可以申请最多两名受抚养者。如果为父母申请救济,则不得为岳父母申请任何救济。
如果受抚养者在前一个YA期间去世, 所涉及的任何税收救济 如果满足申请它们的所有标准,则可以申请全额金额。
父母救济和残疾父母救济可以通过电子申报或纸质申报申请。对于首次申请的残疾父母救济,请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父母的与残疾相关的税收减免表。
结论
如果你是一个考虑在新加坡 开办企业的外国人, 作为个人,在新加坡非常重要的是 关于新加坡税务居留、收入来源及您公司的激励措施的税务建议 或个人税务规划。
常见问题
公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请证书:
- 通过我的税务门户电子申请。公司员工或税务代理必须通过电子服务授权系统(EASY)获得授权,然后才能通过我的税务门户申请证书;或者
- 通过提交申请表。
- 下载居留证书申请表(44KB);或
- 通过拨打1800-356 8622的企业税务综合电话服务,使用自助选项请求申请表的传真副本。
您的公司账目是按照每年的财务月份准备的。假设您的财务年末是6月30日,您的账目是为每年的6月30日准备的。每个YA的基础期间是前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于6月30日。例如,您公司的YA 2008的基础期间是从2006年7月1日到2007年6月30日。
您的公司账目应准备到每年的12月31日。每个YA的基础期间是前一个日历年度结束于12月31日。例如,您公司的YA 2008的基础期间是从2007年1月1日到200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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