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其企业所得税采用单级地区统一税率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对于单级企业所得税制度下的利益相关者没有双重征税——对公司向其股东支付的股息不再征收新税。 此外,新加坡的资本收益不征税(固定资产出售收益,资本交易外汇收益等都是资本收益的一些例子)。 现在,让我们深入了解更多有吸引力的税率。

Paul Hype Page & Co 会计公司有多年的新加坡公司企业注册,公司会计做账,报税,提供高质量企业秘书服务的经验,在新加坡提供全方位的税务服务与会计服务。 我们的税务服务富有弹性,会根据您公司的需求和实际情况而进行。通过税务咨询和协助,我们的工作人员将让您了解各种税务事宜,包括扣税和减免。

我们的全套税务服务包括:

  • 公司税务规格
  • 合伙与个人报税
  • 税务纠纷代表处理
  • 公司与个人税务规划
  • 新加坡税务架构与策划
  • 有效税务架构- 雇佣配套
  • 消费税报税与规格
  • 消费税咨询与规划
  • 审查消费税
  • 与税务机关商讨税收优惠
  • 善用税收优惠和豁免

我们公司的税务配套提供以下服务:

  • 善用税收优惠和豁免
  • 准备税务计算. 准备税务计算以获取详情与范例.
  • 税务规划. 个人所得税规划(将根据税务规划的复杂情况而征收额外费用)
  • 向税务局申报预计征税入息. 预计征税入息(ECI)的定义以及什么时候该申报以获取详情与范例。
  • 回复税务机关提出的问题(将根据问题的复杂性而征收额外费用)
  • 适时提醒您相关的截止日期 (透过电话或电邮提醒)
  • 代表客户垫付 – 所得税 (征收处理费$107 ,含消费税)

企业所得税率和一般税务豁免

Common Tax Reliefs

1. 公司税率
从2010年课税年开始,新加坡公司不论是本地公司还是外国公司,其应纳税收入均按17%的税率征税。

课税年(YA 税率
从2010年起 17%
2008至2009年 18%
2005至2007年 20%

2. 一般税收优惠
虽然公司税率持平于17%,但公司有免税计划可帮助公司降低整体有效企业税率。

  • 新公司的税务豁免计划

任何符合条件的新注册的公司(如下所述)都有权享受前三年新创办公司的每年的免税待遇税务评估。 资格条件如下:

  • 在新加坡注册成立
  • 在新加坡居住税
  • 拥有不超过20名股东,其中至少一名股东是持有至少10%普通股的个人股东。

除这两类公司外,所有新公司均可享受免税待遇:

  • 主要从事投资控股业务的公司; 和
  • 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投资或投资和销售的公司。

在2020年之前

应课税收入(新元) 有效税率
首 $100,000 0%
下一个 $200,000 8.5%
此后 17%
应课税收入(新元) 有效税率
首 $100,000 4.25 %
下一个 $100,000 8.5%
此后 17%

公司的部分税务豁免

公司在其第4个纳税评估年度以及所有其他公司将有权无限期享受部分免税待遇。

在2020年之前

应课税收入(新元) 有效税率
首 $10,000 4.25 %
下一个 $290,000 8.5%
此后 17%

在2020年之前

应课税收入(新元) 有效税率
首 $10,000 4.25 %
下一个 $190,000 8.5%
此后 17%

一次性企业所得税(CIT)回扣

根据新加坡财政预算案公告,每家新加坡公司都有资格获得CIT退税。

以下是可申请各税务评估年度的CIT回扣:

课税年(YA 企业所得税回扣 上限(新元)
2019 20% $10,000
2018 40% $15,000
2017 50% $25,000
2016 50% $20,000
2013 to 2015 30% $30,000

双重征税
新加坡税务居民公司的外国来源收入在海外被征税,并且该笔收入汇入新加坡时,将会发生双重征税情况。 但是,根据新加坡税务局(IRAS)的外国税收抵免(FTC)计划,同一笔收入,公司可以申索抵免,即在外国缴纳的税可抵免新加坡的应纳税。

有两种类型的抵免或减免:

  • 双重税务减免(DTR) – 新加坡已经签署了20多项自由贸易协定(FTA),以及74个全面的和8个有限的避免双重税收协定

(DTA),以促进跨境贸易,并使到在新加坡的公司减轻他们的海外扩充的成本。 因此,双重税务减免(DTR)是避免双重税收协定

(DTA)提供的减免,以抵消双重征税状况。

  • 单边税收抵免(UTC) – 在没有避免双重税收协定(DTA)的地方,如果有以下情况汇入的收入,则允许单边税收抵免(UTC):
  • 来自专业、咨询和其他服务的收入
  • 版税收入
  • 股息收入
  • 就业收入
  • 分支利润

企业的外国来源收入豁免条款

汇入新加坡的外国收入应在新加坡纳税。然而,新加坡所得税法(ITA)第13(7A)至13(11)条文说明,公司可以从外国来源的收入豁免计划(FSIE)中受益。(请注意,该海外国家的公司税率需至少是15%,并且该笔收入已经在该海外国家纳税,豁免计划才可行。)

外国来源收入类别:

1. 来自海外的股息 – 来自海外的股息。如果是由非新加坡税务居民公司支付。
2. 外国分行的利润 – 新加坡公司在外国注册分行所产生的任何利润。不适用于外国分行的非贸易或非生意性质收入。
i. 来自海外的服务收入 – 居民纳税人通过在海外的固定营运场所提供的服务所产生的任何收入。

新加坡外国税务抵免集中系统(FTC Pooling System)
外国税务抵免集中系统于2011年推出,旨在为企业申索外国税务抵免(FTC)提供更大的灵活度,减少外国收入的应付税,并简化税收合规。与外国来源的收入豁免计划(FSIE)类似,该海外国家的公司税率需至少是15%,并且该笔收入已经在该海外国家纳税,FTC才适用。

常见问题:

1.什么是C表格(Form C)

公司必须通过填写公司的所得税表,即C表格,来申报收入,必须每年完成。

IRAS将在公司注册成立后的第二年将第一份表格C发送给新成立的公司。此后,随后的C表格将在每年的3月或4月发送给您的公司。

2.提交表格C-S / C时准备的文件
经审计和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税务计算表,申报表和其他文件必须与所得税申报表(C-S / C表)一起编制或提交。

财务记账

公司必须保留适当的商业交易记录和账户。 使用会计软件可帮助企业改进记录保存并遵守纳税义务。 企业还可以使用软件中的信息来确保操作的有效性。 IRAS的会计软件登记册列出了能够满足IRAS技术要求的会计软件,鼓励考虑使用会计软件进行记录保存的企业考虑此清单上的软件。

Paul Hype Page & Co –新加坡会计和企业管理局服务提供商,东盟注册会计师事务所。
Paul Hype Page & Co. 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设有三个办事处
我们公司旨在帮助外国人及外国公司在东盟国家创建公司。

我们如何为您提供帮助:
请点击下方链接并与我们的销售顾问进行预约,我们通过电话回复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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